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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文化教育处:来马留学人员必读
一、 来马留学人员: 来马来西亚留学人员是指以学习、深造为主要目的,到马来西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求学攻读学位、进修业务或从事科学研究及进行学术交流,停留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人员(含国家公派停留三个月的高级访问学者)。 二、 中国留学人员抵马后: 凡到马的中国留学人员抵马后,均应及时在驻马使馆文化教育处(简称教育处)办理报到登记注册手续。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馆教育处是国家与广大留马学人联系与沟通的纽带和桥梁。为了有效地建立和加强使馆教育处与留学人员之间的联系与交往,便于及时了解留学人员的总体状况,为留学人员排忧解难,提供良好的管理和服务,中国各类留学人员抵达法国后,均应尽快同教育处取得联系,并办理报到登记注册手续。各地中国学联和已办理过报到的留学人员,有责任转告新到的和未报到的留学人员及时与使馆教育处联系,办理报到登记手续,以便教育处管理和为留学人员服务。 三、 留学人员报到、登记注册要点: 1、 我处只接受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马的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登记注册,持其它签证的来法人员不属教育处管理。 2、 所有留学人员均应认真逐项填写《在马留学人员登记表》(请不要重复登记),随本表附以下材料:A、护照照片页复印件;B、签证复印件或在马居住证复印件;C、院校注册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对于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则提供马方邀请信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 来马留学人员可将以上第2条要求的材料邮寄到使馆教育处报到登记,中国驻马使馆教育处地址为:229, 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MALAYSIA , 电话号码:00603-21428495,21416732;吉隆坡地区留学人员也可持以上材料直接到教育处报到登记。 4、 在教育处登记注册后的留法人员,均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由各地中国学者、学生联合会组织的有关活动。 5、根据授权权限,教育处不受理未在教育处登记注册人员的有关事务。 1、凡在我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均可在我处办理下列与学业直接有关的证明:出生证明、家庭状况证明、各种学历证明、成绩单、中方奖学金证明、国内工作经历证明(仅限用于院校注册)、《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我处不予办理除中文和英文以外的其它文种的认证。 2、办理各类证明和认证需提供的材料: 1) 办理出生证明须出示国内有关公证文本。 3、收费标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收取80元马币,其它证明收取160元马币。 4、办理证明和认证采取办件预约方式,一般在收件后一周内领取。 5、若需邮寄,需附信封一个,并贴足邮票,写清收件人姓名和详细地址。 2、凡在我处登记注册的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均凭在马的专业学习证明或文凭,在我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对来马只参加语言培训的人员,不出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文章来源 Do360出国梦网 下一篇:关于韩国语(KPT)等级水平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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