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投资移民
投资金额 :新加坡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最低为新加坡币S$1,500,000
投资项目
企业家可选择投资以下其中一个项目:
1新加坡政府指定的基金 ;
2新加坡政府批准之项目 (如制造业、电子、化学、技术、后勤、电讯、信息科技、广告、旅游、高级餐馆、酒店、银行、保险及建筑业)。
企业家必须在两年内,连同详细之项目计划书,向新加坡政府申请运用已存放在新加坡政府之投资金额。当项目计划书批准后,投资金额便可拨用在投资项目上,而投资项目必须要维持5年或以上。
基金资料
新加坡政府现时指定的基金是丰鼎创业投资II 有限公司(O, W & W INVESTEMENTS II LIMITED)
基金类别 收购投资基金 (Venture Capital Investment Fund)
基金目标总额 新加坡币8千万 至 1 亿
年期 8年 (最多可增至12年)
注册地 新加坡
税务身分 优惠税率
─ 豁免资本增值税 (Capital gains tax exempt)
─ 免分派股息税 (Dividends tax free)
基金经理 (OCBC, Wearnes & Walden Management (Singapore) Pte Ltd)
经理投资经验 9 年
管理费 年费2.5%
经理表现奖赏 税务前纯利之20%
目标地区 亚洲太平洋区 (Asia Pacific Region)
美国 (西岸) (USA (West Coast))
目标工业
信息科技
科技系统设施
电讯
半导体
计算机外围业务
健康护理
食品
后勤
可申请移民之家庭成员
企业家可为以下其直系家庭成员一起申请移民:
1. 配偶;
2. 21岁以下的子女。
21岁或以上的未婚子女或可准许申请移民,但要视乎个人优点而定。而企业家的父母及其配偶的父母如一起申请移民,每位需额外投资新加坡币S$300,000 。
所需文件
所有呈交之文件都必须在国内公证处办理中英对照翻译本及公证及在新加坡领事馆或大使馆办理公证。
1. 申请人公司之最近5年的核数报告中英对照公证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书);
2. 申请人之每位家庭成员的护照副本(不需翻译,但需在新加坡大使馆办理公证);
3. 申请人之每位家庭成员的出生中英对照公证书;
4. 申请人之结婚中英对照公证书(如适用);
5. 申请人之离婚中英对照公证书(如适用);
6. 申请人之领养子女的出生中英对照公证书(如适用);
7. 申请人之更改姓名中英对照公证书(如适用);
8. 申请人之户口本中英对照公证书(如适用);
9. 任何其它文件(如新加坡政府要求);
10. 申请人之每位家庭成员的护照尺寸(40毫米X 55毫米)之黑白近照各8张。
申请手续
申请手续可分两个阶段 :
第一阶段 : 初步评核
申请人需要提供所需文件
第二阶段 : 原则上批准及移居手续
如申请被初步接纳,申请人会收到原则上批准信,原则上批准有效期为三个月。申请人需在原则上批准有效期内存放投资金额在新加坡政府所指定之银行,才能获得最后批准。最后批准有效期一般为一年,申请人必须在最后批准有效期内办妥移居手续。我们会委派专人在新加坡机埸迎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并陪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到移民厅办理入境证、回境证及身份证等移居手续。
费用
投资移民手续费为投资金额的2%,并按照以下每个阶段前收取。
第一阶段 : 0.50 %
第一阶段 : 1.50 %
以上手续费不包括以下代支费用,所有收费均不会退还:
1. 政府收取之费用;
2. 机票及交通费用;
3. 所有其它代支费用。
而投资金额为新加坡币1,500,000或以上,本公司会为申请人作出初步评核及提供专业意见,并与申请人详细洽谈及草拟有关之存款计划。
资讯来源:
http://www.do360.com/country/information_2828.html
文章来源 Do360出国梦网